陈恩美,回族,1954年生。以“效法天道为而不争”为其职业之基本修养。担任四川省人大常委、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、中国致公党四川省委副主委、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、《民族学刊》副主编、四川省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。主持省部级项目6项,主编参著3部,发表论文调研报告30余篇,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项,三等奖和优秀成果奖各1项。
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。其撰写的调研报告、学术论文等多次受到四川省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签批和采纳,直接承担起草地方法规草案等有关立法工作。利用其社会地位和专业优势,对四川省的法治建设和民族团结做出了突出贡献。